跳到主要內容
首頁 > 藏品資訊
:::
藏品資訊
吳益春訴狀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吳益春訴狀

不詳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不詳

長:23 x 寬:51 (cm)

為瀝陳原情乞察核○訊公斷○等承潘玉春業戶管收東員庄租完課缘先年該處兇番出沒潘玉壽建設隘簝僱塹番堵禦年將課租內抽出租為四百八十石貼為隘粮之需續因隘番移駐九芎林把守此隘遂廢粮租完貼塹番藉此圖索不遂胆將契管界內佔墾田园數十甲○賣年○收課租有五餘石之多無奈潘玉壽赴前○○○李胡具控蒙訊○勒公斷倂控○慶陞府憲○訊斷還界○歸潘玉壽抵管立○出示番卷○○可核○十三年間潘玉壽○業主契典○與等承管被訟混滋承○○○○○○○斗鬼○等○親赴前方制○行○架控蒙仰楊前爜主○○○查無前勘之界址踏還○等○碑為祀無為棍○以粘界出息甚多○抗不還

購置

登錄號:20090010194

本物件為吳益春訴狀,共1張。為1張訴狀,內容為潘王春管收東興庄租業,因兇番來犯,設隘並從租穀中抽出480石作為隘糧,後因隘番移駐他地,竹塹社番便將地盜賣給他人,潘王春上訴李胡主持,社番歸還土地,西元1808年(嘉慶13年)潘王春將土地及契典賣與吳益春承管,吳益春踏明界址時發現有人佔地不還,便上訴府憲汪呈究主持,後西元1816年(嘉慶21年)有佃戶串聯以隘糧為由抗欠納租,經上訴後佃戶須押還界址。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